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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代理,一般来说就是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风险,而将这一风险转移给代理律师。说得确切一点,就是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的案件时,不收费或者少收费,等达到预期目标后再收费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这是我自己对风险代理的理解,与别人理解的恐非一致。在实务中,风险代理又分为全风险代理和半(部分)风险代理两种。全风险代理就是委托人一点也不支付律师服务费,等到案件了结了再根据约定和结果支付;半(部分)风险代理就是委托人向代理律师先支付一定标准的基本费用,其余的争议的标的额费用等到案件了结后予以结算。一些地方的律所把律师代理费分为基本代理费和协议代理费(即标的额提取的费用)两部分,基本代理费在当事人委托律师后即予交纳,协议代理费则一般会约定一些条件,在条件达成的情况下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这即半风险代理。也可以是全部协议收费,不收取基本代理费,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全风险代理。各地方、各律所、各个实际案例不一样,收费存在多样化,完全取决于双方协商。 对于风险代理来说,我一直都不感兴趣。其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以前曾经办过风险代理的案件,案件也十分顺利的胜诉了,但最后却遭遇到了执行难,我应得的代理费泡汤了,白忙活。二是,有的当事人因为没有支付律师费,只是承担了很少的诉讼费,极不配合律师工作,甚至为了不支付约定的律师费或少支付约定的律师费,直接与对方和解,放弃部分权利,到头来律师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三是,一些当事人在律师完成任务后,他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反而认为不是律师的功劳,或认为律师的工作量值不到那么多钱,拒不按约定支付律师费。所以我基本上是不再受理风险代理的案件,宁愿少收费,收现金。风险代理的案件,一般有这几种情况,那就是案源不多的律师或新出道的律师,反正他们业务量不多,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接受风险代理试手脚,锻炼下自己。另一种则是有一定基础或把握,有本事,有关系吃得住委托人,并确保执行到位的,其余正常情况...
发布时间: 2014 - 07 - 01
1、什么是交通肇事罪?汽车司机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吗?交通肇事罪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如果司机对意外事件,事 先确实不可能有预见,主观上既不是故意,又无过失,例如有人蓄意撞上行驶中的汽车自杀,汽车避让不及,发生死亡结果。这是一种意外事件,驾驶员是不负刑事 责任。 2、调戏女青年只是寻开心的小事吗?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用猥亵的语言、举动调戏妇女的,故意污秽他人身体、衣物的,都要受到处罚。我国刑法规定,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要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异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精神,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妹是禁止结婚的,尽管她们与新兄妹有所不同,这是一种半血缘关系,但在血统上是近亲。如双方都有各自不同的亲生父母,丝毫没有血统上的关系,所以是可以结婚的。4、改嫁媳妇赡养公婆是否可继承房产?吴某丈夫死后改嫁他人,可对公婆仍尽赡养义务。两位老人丧子之后从族人中过继一子,写与“继单”写明房产归过继子刘某。二老死后,刘某夫妇将老人房产变 卖获款5800元,其中3800元支付老人丧葬费及原有债务。吴某得知后向法庭起诉,要求分得部分财产。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付给吴某1000元。《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吴某在丈夫死后虽改嫁,但一直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的主张应予以支持。5、帮骗子隐藏财物有罪吗?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脏物而予以窝藏代为销售的,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由此可见,帮骗子隐藏财物是有罪的,应以窝脏罪论处。6、父母对成年子女还有抚养义务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
发布时间: 2014 - 07 - 01
一、《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执行措施: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10、限制出入境等。    以上是民事诉讼法中确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施行已久,本文不展开进行论述,可详细阅读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此之外,自2013年7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提出“失信被执行人”的概念以来,陆续出台了更加广泛、严格、细致的措施,以及搜集之前便存在的部分执行措施,比如公积金等方面最高院的回复,总结如下:二、特殊标的强制执行    1、执行唯一住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唯一住房仍然可以执行,而且实务中,已经出现了大量执行唯一住房的案例,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多。    2、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收入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    3、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   ...
发布时间: 2014 - 07 -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文将对《总则》中的十大亮点进行解读。    亮点一、离婚彩礼该不该退有说法    《民法总则》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解读:虽然法律中对于“彩礼钱”这部分财产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时,可以适用当地的习惯,但是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就是不可以违背国家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就是说,如果当地有“离婚退彩礼”的习惯,那么法律上也会给予支持。下面是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亮点二、胎儿也有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读:按照以前的民法通则,胎儿和死者是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而是在法外保障条款给予胎儿在遗产继承保留一份,但是根据这次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亮点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调为8周岁    《民法总则》第19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
发布时间: 2014 - 07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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